銀行同放債人職員成日會話一句:「你 DBR 超過 50%,唔夠人借。」究竟 DBR 係咩?點解 50% 會變成一個分水嶺?呢篇拆解 HKMA 指引、實際計算方法、同埋條底線嘅彈性。
DBR 定義:每月供款 ÷ 每月總收入
DBR(Debt-to-Income Ratio,供款與入息比率,有時寫 DSR / DTI)係一個人所有貸款嘅每月供款額,除以佢每月總收入,以百分比表示。
舉例:
- 月入 $30,000
- 現有信用卡最低還款 $2,000
- 私人貸款每月供 $6,000
- 想新申請一筆供款 $4,000
總供款 = $2,000 + $6,000 + $4,000 = $12,000
DBR = $12,000 ÷ $30,000 = 40%
如果新貸款令 DBR 超過 50%,銀行或放債人通常會:要求你先清部分舊債、降低貸款額、延長還款期,或直接拒絕。
DBR 50% 點嚟?HKMA 指引背景
DBR 50% 呢條線,來自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嘅按揭業務審慎監管指引。HKMA 用 DBR 作為按揭壓力測試嘅其中一個指標,要求銀行按揭申請人嘅 DBR 原則上唔超過 50%。
重點要知:
- HKMA 指引只約束銀行(HKMA 監管嘅「認可機構」),技術上唔約束持牌放債人
-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,HKMA 取消按揭壓力測試要求,但 DBR 50% 上限仍然適用
- 私人貸款(非按揭)並無法定 DBR 上限,但銀行業界普遍參考呢個數字
雖然放債人唔受 HKMA 指引直接約束,但負責任嘅持牌放債人普遍都會沿用 50% 作為審慎參考,因為超過呢個比例,借款人違約風險顯著上升。
DBR 計算包咗邊啲?
計 DBR 要計所有債務每月供款,包括:
- 按揭(如有)
- 私人貸款
- 稅貸
- 信用卡最低還款(或實際未還 balance 嘅一個百分比,銀行各有 formula)
- 學生貸款
- 車貸、分期付款
- 擔保人身份(如果你做咗其他人貸款嘅擔保人,有機會被計算)
收入方面計:
- 底薪
- 穩定佣金 / 花紅(通常取過去 6–12 個月平均數)
- 租金收入(扣除按揭後嘅淨收入)
- 部分銀行會接受津貼、自僱收入(但需文件證明)
DBR 同 TU 評分有咩分別?
兩者係唔同維度:
- DBR:你現在嘅供款能力——一張數學快照
- TU 評分:你過去嘅還款行為——一份信用紀錄
兩者都會影響批核。DBR 低但 TU 差,放債人可能仍會審慎;TU 高但 DBR 已去到 55%,都可能被拒。
如果 DBR 超過 50%,點算?
現實中好多申請者都會 touch 到呢條線。可以做嘅:
- 合併債務:用一筆低息貸款結清多張高息信用卡(結餘轉戶),將多筆還款合併為一筆,有時可以令 DBR 下降
- 延長還款期:同一筆貸款,36 期比 12 期每月供款低好多,DBR 自然下降(但總利息會多啲)
- 減少申請金額:借少啲
- 增加證明入息:如果有穩定副業或兼職,提交相關文件,可以提升「收入分母」
- 等一陣先申請:如果你條信用卡 balance 會喺 3–6 個月內清,等清咗先再申請
放債人點睇 DBR?
持牌放債人雖然無 HKMA 硬性要求,但負責任嘅做法係:
- 清楚披露審批 DBR 門檻(好公司會公開,唔會事後先告訴你)
- 如果 DBR 超過,提供替代方案(例如降額或延期)而唔係一刀切拒絕
- 唔會鼓勵借款人「借多少少去周轉另一筆借款」——呢個做法會令 DBR 惡化
留意:如果有放債人話「我哋唔睇 DBR、即批」,可能意味住收較高利率補償風險,或者根本係過高利率嘅 red flag。
總結
- DBR 50% 來自 HKMA 按揭指引,係業界共識性嘅審慎線
- 計 DBR 要計所有債務同所有穩定收入
- 超標唔係死線——結餘轉戶、延長還款期、等 balance 清咗都係選項
- DBR 低 ≠ 一定批,TU 高 ≠ DBR 可以唔理